境外投资备案对企业有哪些要求?
可申报境外投资,但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由于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一般很难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境内公司好成立满一年以上,部分城市也接受新注册公司,具体视公司情况而定。财务方面,审计报告必须是盈利的,净资产和净利润要大于投资额,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回报(收益)率好高于 5%,资产负债率好低于 70%,越低越好。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方面,需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无法说明的很难通过审查。此外,企业不能投资金融类、游戏影视等相关行业,大额非主业投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境外上市中资企业退市等类型以及房地产、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投资,受到主管部门严格审核。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要齐全、如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如有虚假材料申请的,不予以备案。申请材料通常包括境外投资备案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关补充材料(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相关的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并购类对外投资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等。
企业主体和成立时间对境外投资备案的要求
企业主体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包括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境内企业。无论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还是其他类型的企业,只要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都可以申请境外投资备案。成立时间方面,一般来说,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由于无法提供完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通常难以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例如,在浙江宁波,若企业成立时间不满一年,通常因无法提供完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难以通过审批部门核准或备案。这是因为审批部门需要通过完整的财务报表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实力,以判断企业是否具备进行境外投资的能力。
财务状况对境外投资备案的要求
财务状况是境外投资备案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通常要求企业具备一定的财务实力,以确保境外投资的可行性和稳定性。具体要求包括: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回报率好高于 5%,同时资产负债率好低于 70%。例如,在多个地区的要求中,都明确提出了这样的财务指标。这是因为较高的净资产回报率表明企业的盈利能力较强,能够为境外投资提供资金支持;较低的资产负债率则说明企业的财务风险相对较低,有足够的偿债能力。此外,一些地区还要求企业的财务状况中净利润须大于投资总额,这进一步强调了企业的财务实力要能够支撑境外投资的规模。
股东背景和资金来源对境外投资备案的要求
股东背景和资金来源必须真实、合法。需能够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否则很难通过审查。这是为了确保境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避免出现非法资金外流等问题。例如,在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时,企业需要提供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等资料,明确承诺股东背景和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同时,审批部门会对企业提供的资金来源说明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金来源合法、稳定。如果企业无法详细说明股东背景和资金来源,或者资金来源存在不明确、不合法的情况,将难以获得境外投资备案的批准。